《PCT制度在中國發(fā)展狀況的調查報告(2015年)》顯示,我國用戶在利用PCT制度上 申請質量待提升 審查周期盼縮短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前不久發(fā)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
《PCT制度在中國發(fā)展狀況的調查報告(2015年)》顯示,我國用戶在利用PCT制度上——
申請質量待提升 審查周期盼縮短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前不久發(fā)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再創(chuàng)新高,華為以3898件蟬聯(lián)全球第一,中興通訊以2155件位列第三。那么,PCT制度在我國的發(fā)展狀況又是怎樣的?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下稱條法司)發(fā)布的《PCT制度在中國發(fā)展狀況的調查報告(2015年)》(下稱《報告》)顯示,目前,中國用戶對PCT制度的利用情況呈現五大特點。
特點一
數量持續(xù)攀升 質量有待提高
WIPO發(fā)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5年,來自中國申請人的PCT國際專利申請共2.98萬件,仍位居世界第三,且自2011年起保持平均16.4%的年增長率。與此同時,我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平均數量卻較少。2013年,中國申請人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數量為1.81萬件,較2012年增長了6.6%,但平均每件申請進入的國家或者地區(qū)局的數量僅為1.0個,不但低于發(fā)達國家的平均3.4個,也低于南非的3.7個、印度的3.0個和巴西的2.2個。
“申請人表示,出現此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專利申請的技術含量不高,申請人對能否獲得授權沒有把握。”條法司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
此次調查還發(fā)現,我國PCT國際專利申請質量呈現三大特點:PCT國際專利申請質量整體高于國內專利申請,尤其是規(guī)模較大的公司,這一差別更為明顯;與國外申請人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PCT申請相比,我國PCT國際專利申請質量偏低,并呈現出技術領域的差異性,國內申請在通信領域表現突出,但機械、電學、化學、光電、材料領域的PCT國際專利申請質量低于國外來華的同類申請;自然人和小微企業(yè)提交的PCT國際專利申請質量普遍較低。
特點二
認為費用高昂 影響用戶申請
此次調查顯示,PCT國際專利申請費用高依然是影響我國用戶向國外提交專利申請的主要障礙。2015年,有86.28%的用戶認為目前PCT國際專利申請費用非常高和比較高,企業(yè)、高校及科研機構認為申請費用較高的比率均在92%左右,95.4%的通信電子設備制造業(yè)用戶表示申請費用高。
事實上,針對PCT國際專利申請,《專利合作條約》規(guī)定了相關費用減免制度,但有用戶認為,國際階段的費減政策尚不能惠及中小微企業(yè)、高校及科研機構,覆蓋面過窄。66.7%的用戶認為,應當將發(fā)展中國家的中小微企業(yè)納入減免范圍,54.8%的高校及科研機構受訪者認為,應將發(fā)展中國家的高校和科研機構納入減免范圍。另外,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用戶以及高校和科研機構對費用資助政策的依賴度較高。但調查顯示,北京、長三角、珠三角等發(fā)達地區(qū)的成熟PCT用戶主要從技術本身和市場需求角度確定向外提交專利申請的策略,費用資助對于其是否選擇PCT途徑影響不大。
特點三
關注審查周期 期待改善環(huán)境
調查中,申請人表示,通過PCT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在其所有向外申請中占比近八成,遠高于通過《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途徑提交專利申請的比例。“目前,用戶對于通過PCT途徑盡快獲得海外專利授權依然有較高需求。98.3%的用戶希望PCT國際專利申請國家階段能夠加快處理和審查。由于通信技術產品更新速度非??欤擃I域用戶對專利申請的快速審查授權有更迫切的需求。”條法司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
PCT-PPH作為PCT國際專利申請進入國家階段后的加快審查途徑,有利于申請人盡早獲得專利授權。調查顯示,79.9%的用戶有使用PCT-PPH的需求,較2014年的73.3%有所上升。部分企業(yè)希望國家知識產權局能夠盡快建立和巴西、印度等國專利審查機構的PPH合作機制。
在關注審查周期的同時,我國PCT用戶迫切希望新興市場國家的整體知識產權環(huán)境能有所改善。“由于法律體系、語言差異、信息渠道不暢通,以及專利制度本身的復雜性,不少企業(yè)在提交PCT國際專利申請中常常遇到難以掌握國外有關法律的問題,由此導致專利審查周期長、效率低、權利不穩(wěn)定等。這些企業(yè)希望新興市場國家的專利審查能夠更加高效、透明,知識產權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并能夠通過便利渠道或者相關培訓獲取海外知識產權信息,建立海外專利預警機制。”條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特點四
對PCT了解不夠 代理水平較低
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很多企業(yè)尤其是中小企業(yè)和部分處于“走出去”起步階段的企業(yè),對PCT制度的了解還不夠,因此其希望獲得更多PCT法律知識和實務技能方面的培訓。而北京、珠三角、長三角等科技經濟發(fā)達地區(qū)的企業(yè),則希望培訓內容更加豐富多樣。部分專利代理機構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加強對印度、土耳其、沙特等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和保護狀況方面的培訓力度。
在專利代理方面,很多受訪者認為目前我國專利代理機構代理PCT國際專利申請的水平總體偏低,代理質量參差不齊,提供的服務更多集中在PCT流程方面,往往只起到信息傳遞和技術“搬運工”的作用,代理人的撰寫水平和職業(yè)素養(yǎng)亟待提高。鑒于此,部分企業(yè)希望相關政府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加強對專利代理機構從業(yè)人員的培訓,扶持開辦擅長特定領域、中小規(guī)模的專業(yè)型代理機構,加強專利代理機構自身能力建設。
特點五
希望提高質量 改善服務水平
調查顯示,60.89%的申請人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的國際檢索報告質量較高,但同時,也有受訪者認為,目前的檢索報告在說理的充分性、評價的依據、對技術方案的理解、引用文獻的相關度和全面性方面還待提高。超七成的受訪者表示有必要在國際檢索階段提供與審查員進行溝通的機會。
在服務方面,用戶都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開發(fā)的CEPCT系統(tǒng)一定程度上降低了PCT國際專利申請程序的復雜程度和手續(xù)辦理的難度,但同時也認為系統(tǒng)的穩(wěn)定性有待提高,使用體驗有待改進。
“針對我國PCT制度呈現出的最新特點以及用戶需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積極做好PCT相關的國際談判、規(guī)則制定、審查和服務工作,以幫助我國用戶更好地通過PCT途徑向外提交相關專利申請并獲得專利權。”條法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報 記者 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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